甲午战争之后,中国人对腐败落后的社会制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革、变法乃至革命。1898年发生了戊戌变法,但百日过后便宣告失败。1911年爆发了辛亥革命,彻底推翻了大清王朝。但是,1925年孙中山先生去世时仍遗言,革命尚未成功。为什么在中国进行社会制度的变革就这样的艰难?想要思考这个难题的话,了解一下甲午之前日本搞过的改革变法应是有益无害的。
早在甲午战争的二十六年前即1868年,日本的明治天皇颁布了明治新政府的施政纲领《五条誓文》,表明了要尊重公论,打破旧习,官民一体,求知于世,发展经济的基本思想。其中,尊重公论的思想为以后日本建立民选议会制度奠定了基础,求知于世的思想则促进了日本向世界开放和向西方学习。
1869年,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,明治政府命令地方藩主将权力上交给中央政府,原藩主成为中央政府任命的地方首脑,领取俸禄。两年之后,明治政府又实施了“废藩置县”的改革,即废除全国各藩,统一设立府县行政单位。该改革为日本以后建立的地方自治体制奠定了行政的基础。
1870年,明治政府为发展工业设立了工部省。该省引进西方的技术设备,建立了日本的近代军事工业。1873年,明治政府还设立了内务省,主管农业、加工业和海运等产业的发展。同时,明治政府还积极扶植私营企业,奖励贸易,创办银行,开设邮政通讯设施,促进铁路及海运的发展。这些均属于明治维新中的“殖产兴业”和“富国强兵”的内容。
1872年,明治政府的文部省公布教育体制,大批建设小学,为以后的义务教育的普及打下了基础。1877年,东京大学成立,其前后又有许多私立大学得以创立。明治政府还向西方各国派遣了大量的留学生,并不惜重金引进招聘了许多外国的专家来日本任教和指导。留学生为日本引进了许多西方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。报纸杂志也大量创刊发行。
随着西方思想的普及,自由民权运动在日本国内开始兴起。1874年,板坦退助等人向政府提交了《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》,要求设立民选议院,给予人民选举的权力。1881年,明治政府发布《国会开设敕谕》,保证在十年后开设民选议会和制定宪法。以后几年中,一些政党相继成立,宪法也开始起草。1889年2月,日本的第一部宪法即《明治宪法》正式公布。
《明治宪法》也是亚洲各国中的第一部宪法,标志着日本告别了陈旧的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制度,建立了先进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。也就在该宪法公布后的第五年,中日之间爆发了甲午战争。社会制度的先进与落后,决定了国家之间战争的胜负。至于以后中国的制度改革为什么依然十分的艰难,是否与日本搞过的那些改革变法在中国却一直没有都搞成功有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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